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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雄救人 法律为烈士父母撑腰

2000-06-25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傅高煌 赵登波

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七日,黄超与同学王斌、毛荔荔等一起进入鹰潭公园游玩时,王斌不慎滑入公园水榭池内,黄超立即跳入水中施救王斌。王斌获救了,而黄超因其双脚被树枝缠住溺死于水池内。黄超被批准为革命烈士。

事故发生后,王斌和其父母看望了黄超的父母,以表示感谢,此后再未探望过。而鹰潭市园林管理处也从未派人表示慰问。故黄超父母诉至法院,请求判令鹰潭市园林管理处赔偿四点四万余元,王斌的父母补偿三万元。

法院经审理认为,王斌作为受益人,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给予烈士父母适当的补偿。鹰潭公园未及时清理水榭池内的树枝,致使黄超在施救王斌过程中被树枝缠住双脚而无法脱身,直至溺死,应承担责任。据此,该院依法判决王斌支付烈士父母补偿金二万余元,由其法定代理人给付;鹰潭市园林管理处支付烈士父母赔偿金2万余元。宣判后,鹰潭市园林管理处不服,提出上诉。近日,终审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(《检察日报》二○○○·六·二十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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